洛陽市第一高級中學120周年校慶公告(第2號)
全體師生員工、離退休教職工、廣大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:
洛陽市第一高級中學始建于1904年,歷經(jīng)歲月滄桑,砥礪前行。自120周年校慶1號公告發(fā)布以來,得到了廣大校友和社會各屆的熱切關(guān)注與支持。為發(fā)掘?qū)W校深厚的文化底蘊,弘揚一高精神,全面、真實呈現(xiàn)學校120年的光輝歷程,生動展示辦學成就、總結(jié)辦學經(jīng)驗,不斷增強師生認同感和凝聚力,充分發(fā)揮校史育人的積極作用,經(jīng)學校研究決定,面向全體師生員工、離退休教職工、廣大校友和社會各界人士,征集學校各歷史階段的校史資料,完善洛陽一高黨史校史館?,F(xiàn)就征集工作有關(guān)事宜,公告如下:
一征集范圍
(一)文獻、實物類
1.上級領(lǐng)導、知 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題詞、題字、手稿、信札(包括明信片、賀卡)、講稿、批示等;
2.學校各個時期黨政主要負責人任命書、知 名教師聘任書、論著、信函、手稿等重要文檔資料,在校期間使用過的有代表性的實物;
3.早期學校各級領(lǐng)導、教師的任命、聘用、獎勵等文件材料;撰寫、編著的文章和出版物、工作筆記或日記、教案、手稿及信函等;
4.學校各時期重大事件、活動中形成的資料、實物,各類大型活動中收到的重要賀信、賀電、禮品,各類媒體報道學校重要事件、活動、人物的特色資料及重要報紙、雜志、簡報、批文等;
5.涉及學校歷史變遷的各時期校牌、碑刻(含拓片)、印章、校旗、校徽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出版物、印刷品、紀念冊(封)、徽標、證章等;
6.我校教職工主編的教材、專著以及學校早期形成和使用過的有史料價值的教學計劃、教案、教材、試卷、成績單、教具、模型,學校各個時期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復制件等;
7.學校制作或購買的具有歷史價值、時代特征或代表意義的招生簡章、校歷、課程表、備課本、教具、儀器設(shè)備、工具、模型等;
8.教職員工和校友在參加國內(nèi)外重大活動(包括社會活動、學術(shù)會議、重要比賽等)中形成的文稿、證書、獎品、紀念品等;
9.學校集體或個人榮獲省、市級以上榮譽的表彰文件、證書、獎杯(牌)、錦旗等;學校師生員工參加國內(nèi)外各類重要活動、會議、賽事,獲省部(廳)級以上教學科研項目的獎勵證書、獎杯(牌)、作品等;
10.友好單位或個人贈送給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動的紀念品,對外交流活動中所獲贈具有紀念意義和史料保存價值的畫冊、禮品等;
11.學校各個時期出版的學報、校報等各類報刊、印刷品及其他能夠反映學校歷史的實物、文獻,反映校園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類內(nèi)部自辦刊物等;
12.校友個人持有證件(如畢業(yè)證、學生證、借書證、團員證等)及錄取通知書、記分冊、校內(nèi)使用的票證、憑證等;
13.歷屆同學錄,班級畢業(yè)紀念冊、紀念品,校友通訊錄等;
14.校友贈送給學校具有保存展出價值的實物等;
15.反映或記載校友各個時期的重要成就或?qū)Ξ敃r社會產(chǎn)生過重要影響的事跡材料(包括報刊、書籍、照片、實物等);
16.其他具有保存展出價值的實物和文獻資料。
(二)照片、音像類
1.上級領(lǐng)導及國內(nèi)外友人、社會名流以及重要外賓來校視察、訪問、參觀或講演時的照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;
2.我校各個時期黨政負責同志的照片(登記照、工作照、生活照等);
3.反映學校重大學術(shù)、文化、體育活動方面的照片、錄音、錄像等;
4.反映學校歷史變遷、昔日風貌的校園建筑和校園風光的照片、錄像等;
5.反映學校重大對外交流活動以及各類大型有紀念意義活動的照片、錄音、錄像等;
6.反映歷次黨代會、教代會、團代會、學代會以及各類教職工和學生社團組織的照片、錄音、錄像等;
7.反映各時期教學、科研、實習、實踐活動的照片、錄音、錄像等;
8.歷屆畢業(yè)生合影照片;
9.校友與上級領(lǐng)導、知 名人士以及重要外賓合影照片及錄音帶、錄像帶;
10.教職員工和校友出席國際、國內(nèi)或在我校召開的各種重要會議(包括社會活動、學術(shù)會議、重要比賽等)的照片(包括合影)、音像材料;
11.校外媒體對我校報道的各種媒體資料(紙媒原件、復制件和音視頻錄音、錄像光盤及其他載體);
12.其它能夠反映學校發(fā)展歷史的有價值的圖片和音像資料。
(三)文章、口述類
1.回憶性文章。可以講述自身參與、見證我校各歷史時期的重大活動、歷史事件的經(jīng)歷、感悟,也可以講述校史人物故事以及自己在學校學習、工作、生活中印象深刻的凡人小事。
2.口述音視頻。年紀較大的老領(lǐng)導、老教師、老校友可采取錄音、錄像的方式,講述自己親身經(jīng)歷的學校往事和自己與學校、老師、同學之間的難忘故事。
二征集資料年限
1904年建校至今。
三征集方式
(一)捐贈原件
捐贈者將實物捐贈給學校。
(二)捐贈復制品
實物所有者如有保存意愿,可將圖片電子版或者實物復制品贈予學校。
捐贈者如有其他要求,可另行具體協(xié)商。
四征集途徑
直接送達、上門收集、信函郵寄、電子傳送。所有物件需附詳細說明文字及職務(wù)等和提供者有關(guān)信息。
五收藏展示
我校將對所有征集到的歷史文物、校史資料等統(tǒng)一收藏于洛陽一高黨史校史館內(nèi)。